1. 雨水進口及雨水支管:
1. 雨水支管和進水口的位置應滿足設計要求和路面排水要求。設計中規(guī)定的位置不能滿足路面排水要求時,應在施工前進行設計變更。
2. 雨水支管及進水口基礎應牢固,現(xiàn)澆混凝土基礎應振動壓實,強度應滿足設計要求。
3. 砌體雨水進水口應滿足以下要求:
1)雨水管的端面應暴露在井內壁上,暴露長度不得大于2cm。
2)雨水入口的井壁表面應平整,砌筑砂漿應飽滿,勾縫應平整。不得有空穴、裂縫或遺漏。
3)雨水管道穿過井壁時,管頂應砌磚。
4)井底水泥砂漿應使用,抹掉雨水入口的閃坡。
5)蓋座和進水腳輪須完好無損,安裝平穩(wěn)、牢固。
4. 雨水支管敷設應平直,不得錯開口、倒坡、凹袋,腰箍不得開裂、空。檢查井內暴露的管道端面及雨水進水口應完好無損,管口應與井壁齊平。破裂的管端不得放入雨水進水口。
5. 雨水支管、進水口周圍回填應密實。路面基層雨水支管采用360°混凝土密封,待密封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的75%后方可放行。
6. 雨水支管與現(xiàn)有雨水干流線路連接時,宜避開雨季。施工中,需要進入檢查井時,須采取防缺氧、有毒有害氣體的安全措施。
2. 檢查好
1. 檢驗井使用前,應提供出廠證明和承載力試驗結果。安裝前,對檢查井進行外觀質量檢查和承載力抽樣檢查(含見證抽樣)。承載能力不符合要求的,不得使用。
2.外觀和標識。井蓋、井座表面應完整、均勻,無影響產品使用的缺陷。井蓋底座應保持平整,井蓋上表面不得有弧度,井蓋與井座接觸面應平整光滑,鑄鐵井蓋與井座材質相同,井蓋與井座的裝配尺寸應符合gb/t6414鑄件尺寸公差和加工余量的規(guī)定。